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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市直工委是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和中央、省驻永单位机关党的工作的市委派出机构,内设纪工委(市纪委派出机构)和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3个职能部室。市直工委现辖党组织728个,其中,机关党委38个,事业单位党委16个,党总支46个(工委直辖12个),党支部628个(工委直辖19个),共有党员12086人。

一、主要职能任务:

(一)负责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及其驻永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向市委汇报市直机关党组织的建设情况。

(二)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及党员教育管理党组(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

(三)负责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普法教育工作。

(四)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

(五)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班子成员的选举、考核、培训工作。

(六)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制订加强监督的措施和办法,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部、办、委、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七)领导市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纪工委)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查处有关党员违反党纪问题,对违反党纪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进行处理。

(八)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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