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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直工委 发文日期: 2021-11-18
名称: 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社保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文号 :    
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社保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021-11-18           来源: 清廉永州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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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社保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01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原工作人员刘天顺贪污国家养老资金的问题

  2014年4月至2019年3月,刘天顺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期间,利用负责稽核多发、重发养老金的职务便利,虚开单位公函,先后多次到银行办理706人养老金账户的稽核取款和销户手续,截留国家养老资金155.47万元存入其个人账户,侵吞138.85万元用于赌博、还款、购车、购房等个人开支。2020年8月,刘天顺主动投案并退缴部分违纪违法所得。2021 年9月,刘天顺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对尚未退缴违法所得依法继续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2021年10月,刘天顺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02

冷水滩区蔡市镇原民政办主任兼社保站站长张强冒领他人养老金的问题

  2012年至2017年,张强担任蔡市镇民政办主任兼社保站站长期间,利用保管村民养老保险存折本的职务便利,采取输入原始密码和代签名的方式,先后冒领17人的养老保险金共计53755元,用于其家庭开支。2021年5月, 张强主动投案并退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2021年11月,张强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03

祁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一级警长江李军违规为他人办理虚假户口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问题

  2009年5月,江李军在担任大忠桥镇派出所户籍民警期间,以补录户口、虚构姓名和年龄的方式,违规为他人办理虚假户口并收取现金6000元,后该假户口被用于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领取养老金。2021年4月,江李军主动投案并退缴全部违纪所得。2021年10月,江李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4

道县仙子脚镇岭背村原支书龙孔主冒领他人养老金的问题

  2011年2月至2014年12月,龙孔主担任岭背村村支书期间,利用保管村民养老保险存折的职务便利,先后冒领他人的养老保险金共计3380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21年9月,龙孔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4起典型案例,涉及县、乡、村等三个层级,涵盖多个岗位多个环节,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暴露出相关部门内控制度不严、日常监管不实等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从严从快查处社保领域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堵塞漏洞,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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